Sunday, 25 June 2017

马华為达政治目的,妄顾业者承担的风险


情人桥是码头,管理权在渔民局,倒塌后由渔民局向中央申请拨款,若拨款到手后,就需委托水利灌溉局负责承建工作。由于中央迟迟没有下放拨款,之后雪州政府介入下拨出款项给渔民局,以至接下来由水利灌溉局委任承包商的程序得以执行。

两家餐馆没有依照指示将餐馆清空,水利灌溉局基于没有执法权限,他们唯有要求拥有执法权的土地局介入。

在拆除餐馆当天,警方也加入执法行列,原因是土地局并没有逮捕权,所以土地局在执行拆除法令时,邀请警方介入。

渔民局拥管理权,但没有权利承建,因此承建单位交由水利灌溉局;水利灌溉局有权委任承包商,在遇到需要执法时,必须要求土地局介入;土地局执行拆除法令时,由于没有逮捕权,因此警方需要介入治安及逮捕工作。

至于马青总团长张盛闻质疑停车场是填海工程却没有提供环境评估报告,他可以到大马环境局投诉。

因此,涉及的单位有: 1. 大马渔民局、2. 水利灌溉局、3. 土地局、4. 警察局、5. 大马环境局

土地局隶属州政府之外,另外4个单位皆属中央管辖,马青要挑战辩论,他们必须先向这4个部门了解详情。

马青若要帮助业者,他们可以通过内部管道干预大马渔民局、水利灌溉局、警察局,以及大马环境局的工作。他们不但没有向4个属于中央管辖的部门了解详情,还傻傻的跑来向雪州行政议员作出挑战辩论的动作。

再说,马青法律局贵为这起风波中业者的法律顾问,在还未把事件带上法庭挑战时,理应从法律角度分析上庭挑战的胜算,他们有责任告诉其当事人上庭挑战的成功率是多少。

这事件并不是土地征用、也不是迫迁,而是身为地主的雪州政府要在自己的土地进行提升工程。

身为律师,应该早已洞悉胜算是多少,倘若律师早向其当事人如实的报告胜诉的机会不大的话,业者也不会在败诉之后坐在医院哭诉要付出15万的代价来打这场官司。

我当然不希望马青法律局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而妄顾业者承担败诉的后果,所以马青此时需要出来交待:

1. 是否如业者所说般征收高额律师费?
2. 是否拥有马青与4个中央部门信件来往的证据?
3. 是否曾把赢面不高的现实让他们的当事人知道?

若马青不回应我所指出的3项问题,那就代表马青只为了攻击雪州政府而把事件闹大,完全没有真心为业者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

Saturday, 17 June 2017

丹绒士拔情人桥重建风波


昨晚士毛月行动党晚宴上,我向現場千名來宾汇报了丹绒士拔情人桥重建风波。

情人桥对当地人有多重要?沒有了情人桥,当地人就沒地方拍拖?当地年青人就不能谈恋爱、结婚、生育下一代?都不是!

情人桥是当地漁民出海補魚后回來上货的码头。

2013年,情人桥倒塌,负责重建的单位是隶属中央管轄的大马漁业局,当时受到漁民、村長及縣议员的要求,大马漁业局着手向首相署申请200万令吉拨款,以重建情人桥。申请經过一年多,首相署沒有下文,于是村長及縣议员便轉向要求州政府,要州政府介入重建工程。

2015年新春期间,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茲敏阿里拜訪丹村后宣布好消息,雪州基于要消除漁民的困扰,決定拨款320万令吉,全面性重建情人桥码头,並且要把丹村打造成另一个雪州的旅遊勝地。

到过丹村情人桥的朋友都知道,每逢假日,情人桥都是人山人海,要找停車位是极其困难的一件事,也因為如此,提升的工程包括了建设一个可容纳四十多輛車的停車場,但前提是必须把座落在政府地的两家餐館,既海洋餐館及情人桥餐館给拆除才能全面性落实重建及美化工程。

為了可以让两家餐館在重建过程中继续营业,州政府同意让他们暫时搬到原店对面的政府保留地营业,直到重建工程完毕。

州政府献议,在餐館原址重建两个餐館的单位,以缴交租金的方式,优先让两家餐館在建成后搬回去继续营业,新建的单位向海的方向,会有一个觀賞海景的平台供两家餐館摆放桌椅,顧客们可一边享用海鮮一方欣賞海景,重建后的面积比之前的店面大一倍,重建费用一百巴仙由州政府承担。

这一切,业主都知道,搬迁及重建的图测都呈交了给他们,可是过去这一年來,他们不断的诬蔑州政府,说沒有白纸黑字、说不知道两片暫时搬迁的政府地在那里、不知道新建的餐館有多大等等。

小弟在去年7月,為了要更了解事件的發展,约了几位來自不同地方的市议员及行动党同志,去到現場視察,碰巧海洋餐館的业主都身在現場,並一起跟他们交流。

我们也在現場告诉他们暫时搬迁的地点,要求他们马上申请临时土地租用证,他们说並不知道如何申请。他们同时也说出了他们的隐忧,因為担心重建后的餐館被政府限制不能卖猪肉。

我们告诉他们,他们在任何时候要前往土地局申请临时租用证,只需跟当地縣议员黄錦倫同志联络,锦倫同志將会在土地局等候,並会在現場协助填写表格的手续。至于不能卖猪肉,那肯定是谣言,我現場向他们承诺,重建完成后开張那天,行动党报效两隻燒猪,並邀请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到現場一起切燒猪。

只可惜,在马华的疏导下,他们非但沒有出現在土地局,还在过后委托马华法律局把这起事件帶上法庭挑战州政府的提升工程的合法性。

雪州政府在尊重业主的法律权力与及尊重司法权的情況下,展延施工等候法庭下判。

终于在今年的4月判決,雪州政府有权利拆除坐落在政府地的餐館进行重建与提升工程。

判決过后一个月,既5月23日,土地局再次發信要求业者24小时內清空餐館,土地局等待到6月15日,才出动神手推到餐館。

这一切並不像餐館业主所申诉说州政府征收土地、強制迫迁,州政府也不是在沒有通知下突然展开拆除行动,任何诬蔑州政府的言行,都旨在妖魔化雪州政府。他们的行為,是受到马华搧动,因為马华要把提升及美化丹村的工程醜化,用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